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所有人都为抗疫默默奉献着一份力量,然而,有人面对疫情防控检查却不配合,甚至强行冲卡,最终被警方行政拘留。
案件回顾
6月12日0时许,贺某某、王某驾车自普洱市孟连县出发前往澜沧方向,途径朗勒防疫查缉卡点,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要求二人出示核酸检测结果、健康码、行程码和出行证明。
因贺某某、王某出示的出行证明不符合规定,民警要求其返回当地开具符合规定的出行证明。贺某某、王某不听劝阻,强行驾车冲卡往澜沧方向驶去。
民警迅速将情况上报指挥中心,对冲卡车辆进行布控。当日2时,贺某某、王某在澜沧县糯扎渡检查站被截停。
孟连县公安局依法将贺某某、王某带回娜允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讯问,二人对冲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因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规定强行冲卡,贺某某、王某被孟连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