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早已深入人心
并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但总有些人心存侥幸。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近日,
沈阳警方
曝光一组酒驾违法案例。
案例一:2023年5月16日02时49分,沈阳公安交警和平大队民警在三好街文体路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车牌号为辽A85***小型车的驾驶人关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关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37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2023年5月16日01时02分,沈阳公安交警浑南大队民警在浑南中路文溯街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车牌号为辽A16***小型车的驾驶人杨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3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2023年5月16日0时34分,沈阳公安交警沈河大队在东陵路36号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车牌号为辽DCK***小型车的驾驶人高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血液检测,高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76.9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例四:2023年5月15日01时26分,沈阳公安交警铁西大队在重工北街西200米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车牌号为辽A9B***小型车的驾驶人王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49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五:2023年5月15日22时45分,沈阳公安交警皇姑大队在金山路6号西向东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车牌号为辽AT5***小型车的驾驶人郑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血液检测,郑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4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例六:2023年5月15日22时35分,沈北交警大队在建设北二路兴虎街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车牌号为辽A09***小型车的驾驶人王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血液检测,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7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例七:2023年5月15日14时17分,沈阳公安交警法库大队民警在柏家沟镇党家街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车牌号为辽A7V***小型车的驾驶人陆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陆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1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